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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运作,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穗民〔201339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
  凡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满两个年度、无评估等级或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申请参加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未提交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的;
   
(二)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四)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经费

根据上级有关评估工作的政策规定,评估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解决,所有参评社会组织免费申请评估。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不同类型实施分类评估。区评估机构将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发挥作用和各项建设等五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考评。
  
四、评估机构

(一)番禺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统一领导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二)番禺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举报的裁定工作。

(三)番禺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评估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由区民政局和委托评估的第三方机构联合组建,共同承担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我区2017年度已委托番禺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评估工作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有关评估的组织工作。

(四)番禺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及评估专家组:在评估委员会的指导下,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聘请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人士和代表组建番禺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评估专家组由评估委员会办公室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5类专家组成,人数5人,主要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初评意见,拟定评估报告。

五、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5A级(AAAAA),得分在951分以上。
  (二)4A级(AAAA),得分在901分以上950分以下。
  (三)3A级(AAA),得分在751分以上900分以下。
  (四)2A级(AA),得分在601分以上750分以下。
  (五)1A级(A),得分在301分以上600分以下。
  评估等级有效期5年。实行随机抽查、动态管理机制,发现评估中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评定等级不符的,由民政部门取消评估等级,并通报批评。评估等级将成为纳入我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及给予政府资助的重要参考指标。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番府办201557)的相关规定,我区将一次性奖励被评为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其中,被评为5A等级的奖励5万元,被评为4A等级的奖励3万元,被评为3A等级的奖励2万元。
  
六、评估方法
  实行分级评审。申报3A以上评估等级的,实行单位自评、评估专家组初评与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的方式,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申报1A2A评估等级的,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参评资料及佐证材料,经区评估机构审查通过后,报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评估等级。
  
七、时间安排
  (一)参加评估的各类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并于201733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交到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秘书处(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83号番禺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202室),电子文件发至电子邮箱pyqslh@126.com。申报材料包括:

1.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正、副本各一份);

2.自评报告(含单位基本情况等内容),附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自评情况;

3.近两年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须报送);

4.近两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见附件3)。

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评估申报表、评估材料目录及材料装订要求,可以登录“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pynpo.panyu.gov.cn/),进入“等级评估”栏目下载查阅。我局将组织参评单位参加备检资料准备工作方面的培训,并到已获评5A等级的社会组织现场参观学习。
  (二)20174月起,区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初评意见。
  (三)实地考察和初评工作完成后,由番禺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作出终评结论,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八、评估要求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提升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依据,对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相关社会组织参评,并对参评单位予以指导和监督,对参评结果予以充分肯定和利用。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符合评估条件但还没有参加评估的,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完善内部治理,收集相关评估资料,形成自评材料并申请评估,通过评估查找自身不足,总结成绩经验,提升自身能力。

九、评估咨询

我局委托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本次等级评估的宣传、咨询、培训、指导、组织评估等工作,有关此次评估工作可咨询该会工作人员杨香楠、陈骥奔,咨询电话:8464360684643696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20170330034846648.doc

2.近两年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20170330034856101.doc

3.近两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20170330034904523.doc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1736

发表日期:2017/3/30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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