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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打击整治

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

 

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省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一、打击整治对象

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重点对以下六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


法社会组织;

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极易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举报内容及方式

举报内容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报电话:84622551,举报邮箱:pysgk@panyu.gd.cn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查验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可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点“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模块即可查询。或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应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社会各界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与民政部门联系查询,核准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以免误导群众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21年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表日期:2021/4/12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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