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番禺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
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7〕2号)和番禺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发〔2012〕11号)要求,现将番禺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印发给你们,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社会组织和购买社会服务的依据。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
社会团体类(无):
民办非企业单位类(9个):
广州市番禺区广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广州市群力社会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心飞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明月关助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福通智联家庭服务中心
广州松明尚苑颐养院
广州市番禺区金纽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彩虹桥儿童康复服务中心
广州市鼎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 |
发表日期:2018/6/1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