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番禺区具备承接
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
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
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17〕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申报工作。经审核,拟将9个社会组织纳入目录,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向我局社管科反映(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二楼228室;联系电话:020—84622551)。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
番禺区民政局
2018年5月9日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
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
社会团体(无)
民办非企业单位(9个)
广州市番禺区广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广州市群力社会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心飞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明月关助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福通智联家庭服务中心
广州松明尚苑颐养院
广州市番禺区金纽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彩虹桥儿童康复服务中心
广州市鼎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发表日期:2018/5/10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