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莱茵酒店职业培训学院:
《关于广州市莱茵酒店职业培训学院变更登记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权限和移交第三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通知》(穗民〔2014〕255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由“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洛溪桥脚(莱茵花园)”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新城洛溪大厦8至10层”,业务范围由“秘书、餐厅服务员、收银审核员、客房服务员、呼叫服务员(五、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师、营销员/师;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四、三级);创业培训(岗位);职业英语”变更为“营销员/师、职业英语、餐厅服务员(五、四级)、客房服务员(五、四级)”。请持本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发表日期:2015/1/27 9: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