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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广州市番禺区政法公安老战士联谊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广州市番禺区政法公安老战士联谊会

《关于广州市番禺区政法公安老战士联谊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请示》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会法定代表人由何锦秋变更为刘银花,请持本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1514日   

发表日期:2015/1/27 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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