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材行业协会筹备组:
报来关于成立广州市番禺区石材行业协会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穗民〔2011〕399号)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证书编号为社证字第440181209号;法定代表人:周岐仙;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山二村105国道屏山路段自编38号102)
广州市番禺区石材行业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涉外、评比表彰等重大活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发表日期:2015/1/6 11: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