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成立广州市番禺区启航教育培训中心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证书编号为粤穗番民证字第010430号;法定代表人:黎倩暖;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106号11号楼二楼)
广州市番禺区启航教育培训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涉外、评比表彰等重大活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发表日期:2015/1/6 11: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