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上午,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室召开协调会议,与区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就社会组织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放的具体工作进行沟通,并就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一码一照”与各部门系统信息对接等问题达成共识,力求消减统一代码前后带给社会组织的不便。
统一代码后,社会组织只需要在民政部门领取法人登记证后,就可以得到其它相关部门的互认,不需要再办理国税、地税和机构代码证,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便于部门联合监管。按照“全面覆盖、有序推进”的原则,区民政部门计划在2016年底前,我区将逐步有序完成存量社会组织代码和登记证书转换。
(注:上图为2月29日上午在区行政审批中心507会议室召开的协调工作会议现场)
发表日期:2016/3/3 15: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