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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级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即将接受申报

            2016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于31日开始接受申报,将择优选择不超过400家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

根据《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专项资金对 符合一定条件,且具有提供社会服务能力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特别是发挥枢纽型作用的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补助,包括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每家30万元,行业协会商会类每家20万元,科技类等每家20万元,其中的各类发挥枢纽型作用的社会组织则统一按30万元予以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支持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品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支持。

     专项资金扶持制度的建立,是政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提升其服务社会能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发表日期:2016/2/29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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