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的要求,2015年我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于近日正式开始。
2015年度我区共抽查社会组织28家,列为抽查监督对象的均为被行政处罚或未提交年度报告等问题社会组织。本次抽查工作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专业人员,与登记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一同组成检查组,检查各类社会组织遵章守法、内部治理以及依法依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等情况,并重点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社会组织存在没有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住所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等问题。待本次抽查监督工作的财务审计报告完成,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下一步处理。
通过抽检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逐步实现对社会组织动态式、常态化的监管模式,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健康发展。
发表日期:2015/12/1 8: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