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社会组织自9月1日起,可以申报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其中重点扶持资助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以及科技类社会组织。
为培育壮大广东省社会组织,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决定启动2015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资金申报受理时间原定于今年8月份,现改为2015年9月1日—8 日,受理机构为第三方机构。凡在2011年11月6日以后成立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于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受理机构。
本次专项资金将择优选择不超过800家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其中,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每家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家;行业协会商会类每家2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家;科技类等每家1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统一按30万元予以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支持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品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支持。专项资金扶持为无偿资助,由受扶持社会组织统筹用于办公场地租金、社会服务项目成本费用以及培训费用等支出。
发表日期:2015/8/24 8: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