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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我区积极做好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认定工作。经社会组织申报及登记管理部门审核,区民政局正式公布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共13家社会组织。

       按照广州市民政局出台的《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要求,首批纳入目录的主要包括了获得了3A以上评估等级或被认定为枢纽型的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13家社会组织涉及工商服务、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科技等多个领域。按照相关规定,进入该目录的社会组织,可以承接我区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转移、委托、授权的职能和本市各级政府部门的购买服务项目。各级政府部门在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时,将优先从民政部门公布的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中选取。

       社会组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依照资质申请的要求评定并分批公布,并结合社会组织在日常管理和承接服务项目绩效评估中的表现调整已取得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单。今年下半年我区将在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基础上继续出台第二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发表日期:2015/4/2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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